湖南师大二附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平安校园|2020-09-15
  • 作者: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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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长沙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湖南师大二附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突出红线意识,坚持事故防控有效、责任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等目标,着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时段严格管控等内容,坚持校长负责、党总支统管,学校安全办监管等有力举措,按照“谁主抓,谁负责;谁主管,谁落实”的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好师生安全和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是:推动学校校务会和党总支、各支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完善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制,强化学校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由学校安全办公室为主向校办、学生发展处、课程教学处等部门日常自查自纠的转变,完善安全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水平。具体分为以下 8 个专项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 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校务会、学校行政、教职工和学生四个层面组织学习。校务会、学校行政的学习由校办组织,教职工的学习由党总支组织,学生的学习由信息办摘要编辑后在新闻收视时间组织学生收看。

2. 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总支安排专题理论学习和研讨,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轮训,加深对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

3. 深入系统宣传学习。将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总支、各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系统性宣传学习。结合“安全生产月”“ 119 全国消防日”“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和“开学第一课”以及演讲、征文、竞赛等配合活动,深化学习效果。

4. 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及时组织对上级通报的安全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

(二)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1.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一岗双责制度,修改完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的安全责任制。强化校长法定责任,党总支书记主抓的责任制,推进主要负责人“八个一次”工作制度,即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讲评会、每年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给全体教职工上一次安全管理辅导课、每年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管理工作述职、每季度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每个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2. 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增设安全干事(由后勤仓库保管员兼),专门对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档案建立等进行专业管理,不断总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学校网站设立安全工作专栏,建立制度、管理、活动等相关栏目,及时将有关活动、制度到网站发布,并及时更新。

3. 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依据《长沙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对校内房屋建筑进行动态监测,对研学旅行、学考、高考、体育运动会等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掌握每项活动的安全系数。

4. 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隐患排查登记在《隐患排查台账登记本》上,较大隐患专题报校务会研究,重大隐患由学校报董事会研究,确保隐患治理有政策支持、有投资方支持、有财力支持、有技术支持。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题

1. 强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抓谁负责,谁管钥匙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分管校领导和课程教学处领导、实验室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责任。

2. 落实存储要求。学校危化储存室达到“铁门铁窗铁柜、双人双锁通风、实时智能监控、领退台账管理”的要求。在教学实验完成,剩余的化学实验品须在第一时间归还储存室。

3. 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废弃危化实验品。

4. 强化应急准备。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专题

1.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宣传行动。组织师生开展《特种特备安全法》和常识专题学习,提升安全意识。

2. 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电梯等特种装备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五)校舍安全专项整治专题

1. 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对教育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防范教育设施安全事故。

2.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筑物结构、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

3. 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实施整治清单化管理,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闭环管理要求。加强部门协同监管,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题

1. 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 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管理。按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学校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3. 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学校要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及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张贴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向师生公示。

4.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高一新生军训课程,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七)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专题

1. 抓实专题教育。每年 4 月初开始,各学校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看一次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全市学校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周五放假前三分钟、节假前最后一节课”的教育要求。

2. 强化联防联控。主动与高新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提请强化重点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各种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池塘、水库、沟渠、河流、矿坑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和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消除隐患。

3. 加强家校联系。要利用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与家长、尤其是留守学生的监护人沟通,发布预防溺水安全提示。督促班主任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再次上传到家长群,要求家长回复并截图保存。

(八)预防校园欺凌、侵害专项治理专题

1. 加强专题教育。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重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从欺凌、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性教育。学校团队组织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开展家长培训。通过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了解防治学生欺凌、侵害知识。

3. 严格日常管理。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生规范管理。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对欺凌、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学生在校期间,上课前、课后和放学后学生离校前,各学校要在学生活动场所安排教职员工安全值班。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回宿舍时,学校应安排值班人员在楼梯口、路途主要位置做好护道、引导工作,严防发生踩踏、欺凌或其他安全事故。

4. 完善安全设施。确保封闭式管理、110 一键式报警系统、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专职保安、护学服务岗“五个 100 %”建设到位,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三、工作步骤

从 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三年行动的配套方案,全面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底)。分为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两个阶段:一是排查整治阶段( 2020 年 7月 1 日至 12 月)。深入分析本系统、本单位领域近 4年来发生事故的直接及间接原因,结合系统和单位的特点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重要时段、关键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要做到全方位、多维度、零死角。同时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集中攻坚阶段( 2021 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标杆学校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隐患整治体系及工作成效取得新进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22 年)。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是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学校成立湖南师大二附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考核。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加大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版,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教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学校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坚持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合,通过调度讲评、检查督查、考核督导、示范引领、通报约谈等有效手段,有力有序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四)严格问效问责。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